泉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成本和市场变动情况测算服务采购公告
时间:2024-10-21 08:00 浏览量:

  为进一步推进泉州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单位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全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成本和市场变动情况测算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采购单位:泉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二)项目名称:泉州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成本和市场变动情况测算服务。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预算:48000元。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目标:通过组织开展全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成本和市场变动情况测算,为有效评估2025年春节期间出租车价格动态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范围:泉州市巡游出租车企业及车辆。

  (三)调查时间跨度:至少为两年。

  (四)样本要求:实际抽查样本车辆不少于100部。

  (五)“2025年春节期间”具体为2025年春节法定节假期间。

  (六)交付资料:基于调查结果的《泉州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成本和市场变动情况测算研究报告》2份,报告中要体现具体2025年春节期间巡游汽车运价调整建议。

  (七)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

  (八)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三、评标方法

  (一)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评标法。

  (二)以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若最低价相同,将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

  (四)若参与投标单位经资格审查,合格数量低于三家,则本次招标失败。

  四、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备会计师事务所资质;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信息,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

  (四)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五)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六)本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七)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五、报名要求

  请报价单位务必于2024年10月28日10:00时(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加盖公章并密封)以EMS形式寄送(或当面送达)泉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出租汽车管理科(以寄出时间或当面送达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28日10:30(北京时间)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府东路交通科研楼D栋D432室。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府东路交通科研楼D栋D432室

  联系人:小龚

  联系电话:(0595)22581432

  泉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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