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的通知》(闽财建指〔2024〕128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9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1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2024年省级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分配表。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5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联系人:林友根,电话:0595-22539768,邮箱:120730542@qq.com
附件:2024年省级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贴资金分配表
附件
2024年省级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
补贴资金分配表
序号 |
地区 |
费改税补贴资金分配 |
涨价补贴资金分配 |
||||||
省厅复核补贴客位(个) |
补贴客位占全市比值 |
分配 资金 (万元) |
省厅复核考核结果(分数) |
考核分值占全市比值 |
分配 资金 (万元) |
||||
1 |
泉港区 |
138 |
100% |
28.24 |
20.71 |
100% |
101.25 |
||
2 |
其他县(市、区) |
0 |
0 |
0 |
0 |
0 |
0 |
||
全市合计 |
138 |
-- |
28.24 |
20.71 |
-- |
101.25 |
|||
备注:以2023年度补贴客位和考核分数进行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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