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度推动泉州市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的公示
来源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5-07-29 17:00 浏览量: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泉州市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泉政办规〔2023〕10号)、《泉州市交通运输局、泉州市财政局、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推动泉州市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交规〔2024〕1号)等有关规定,经相关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初审,省湄洲湾港口中心、泉州港口中心,市中级法院、公安局联审,并由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泉州市颐和园会计师事务所审核。

  结合各部门审核情况后,经初步核算,泉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后渚分公司等5家企业获得2024年度推动泉州市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合计3147.91万元。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泉州市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泉政办规〔2023〕10号)关于奖励资金总额控制的规定,经核算2024年泉州市港口完成集装箱重箱箱量较2022年未增长,2024年资金总额控制在3000万元以内,各企业奖励金额按比例相应调减(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7月29日至8月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人:市交通运输局苏女士,电话(传真):0595-28280167。

  

附件:1.审定奖励金额汇总表

  2.港口集装箱重箱箱量及奖励金额审核汇总表

  3.本港非中转集装箱重箱增量及奖励金额审核汇总表

  4.中转集装箱重箱箱量及奖励金额审核汇总表

  5.海铁联运集装箱重箱省内箱量及奖励金额审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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