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规定(2021年修订)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1-09-27 16:48 浏览量:

  一、出台背景

  2020年度我市印发了《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暂行规定的通知》(泉交工〔2020〕42号,以下简称《2020年小规模考核规定》),并开展了有关信用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已在我市辖区的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中进行了应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鉴于2021年度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中已将纳入省级农村公路信用考核的项目施工合同价调整为2000万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总结2020年度小规模农村公路信用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向各有关单位、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2020年小规模考核规定》进行了修订,于2021年9月27日印发了《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规定的通知(2021年修订)》(泉交工〔2021〕51号,以下简称《2021年小规模考核规定》)。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小规模考核规定》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信用考核管理工作,对有关评分规则和信用结果进行了补充完善,并对有关评分细则进行了修订,增加了负面清单等评分内容,方便考核人员更规范开展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工作。

  三、主要内容

  《2021年小规模考核规定》共八章三十四条,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至第三条对《2021年小规模考核规定》对有关修订依据、适用范围进行了说明。鉴于2021年度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中已将纳入省级农村公路信用考核的项目施工合同价调整为2000万元,我市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价限额在本次修订时也同步做出调整,即对我市施工合同价大于等于400万元、小于2000万元(不含)的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开展信用考核和信用考核结果应用试点工作,以确保法定应公开招标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全覆盖。

  第四条至第九条对各有关单位、部门职责分工进行了说明。

  第十条至第十七条对考核的范围及方式进行了说明,阐述了每年度信用考核次数、上下半年度评分权重、评分依据以及信用考核等级划分等,详细阐述了考核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三条对信用考核结果的统计汇总、计算方法等内容在《2020年小规模考核规定》基础上进行了细化完善。其中细化了为平衡各考核单位评分差异的具体措施。明确了各考核类别参评单位考核为A级的数量原则上控制在本考核类别同类参评单位基数50%及以下,按照分数高低,若A级从业单位受比例控制降级的,考核等级降为B级。同时明确表述了从业单位不能评为A级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至二十九条明确了考核结果应用于招投标的使用期限,使用范围以及信用分的分值权重,以及信用分使用方法、信用分使用情况报送工作等内容。本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市交通运输局考核公布的小规模农村公路信用考核等级为A级的施工单位,以及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农村公路信用考核为AA、A级的施工单位在我市使用的具体办法。

  第三十条表述有关信用分使用申诉处理有关程序和管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至三十二条对信用考核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进行了强调。

  第三十三条至三十四条明确了《2021年小规模考核规定》的解释权和执行日期。同时明确《2020年小规模考核规定》(泉交工〔2020〕42号)自《2021年小规模考核规定》施行之日起废止。

  四、解决的问题

  《2021年小规模考核规定》的出台,对《2020年小规模规定》进行修订,解决了与最新省级信用考核管理办法有关施工合同价限额规定不一致的问题,明确我市法定必须公开招标的施工合同价2000万元以下(不含)、400万元及以上的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纳入小规模农村公路信用考核;对信用分的使用、考核评分细则进行了补充完善,为小规模农村公路考核人员现场开展信用考核工作提供了更为细则明确的政策依据和工作指导,同时加大对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各从业单位的负面清单的惩戒力度,引导和督促各小规模农村公路从业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规范以及合同要求开展建设工作,对于持续提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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