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撤销部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公告
来源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3-11-10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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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规定,经我市公安机关核查,邱成城(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号3505251975******31)等199名出租汽车驾驶员(详细信息见附件),存在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有吸毒记录,有饮酒后驾驶记录,有暴力犯罪记录,有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等情况,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我局依法撤销以上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以上199本《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自本公告之日起作废。
上述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10日内将核发的从业资格证交回至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交通运输局窗口。逾期未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撤销明细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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