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贴资金的公示
时间:2024-02-22 10:37 浏览量: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9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10号)工作要求,我局对泉港区交通运输局和泉港区财政局联合上报的泉港区2023年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贴资金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经研究,现将拟向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申报2023年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贴资金的自评报告等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五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 联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港航科,电话:059528280167;

                  市水路运输中心,电话:059522539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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