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泉州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的通知》(泉交规〔2022〕2号)政策解读
来源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2-04-28 17:12 浏览量:

  一、出台背景  

  自2019年我市开展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工作以来,农村公路信用体系建设逐步深入人心,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从业单位逐步认识到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对于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重要意义,对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管理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和促进作用。在总结近年来我市农村公路信用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研究,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制定了《泉州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经向社会公开及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于2022年4月28日印发实施。

  二、目标任务

  《泉州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出台,总结近年来农村公路信用考核工作经验,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调整优化我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信用考核管理工作,并对有关评分规则和信用结果应用进行了修订补充。

  三、主要内容

  《暂行规定》共八章三十三条,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至第三条对《暂行规定》有关制定依据、适用范围、考核规模分类进行了说明。明确施工中标合同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农村公路项目(以下简称“省级项目”),由全市各考核单位根据对应权重形成初步考核等级并上报省级部门,在全省统筹确定考核等级;施工中标合同价400万元及以上至200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小规模项目”),由全市各考核单位根据对应权重综合确定考核等级。

  第四条至第九条对参与考核有关单位、部门职责分工进行了说明。主要是明确泉州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局”)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信用考核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局”)参与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工作,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工程质量安全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市质安大队”)参与所负责监督项目的信用考核工作等。

  第十条至第十六条对考核的范围及方式进行了说明,阐述了每年度信用考核次数、上下半年度评分权重。明确一般考核周期不得超过2个年度,考核工作以年度为一个考核周期。信用考核等级划分为省级项目信用综合评分等级分为AA、A、B、C、D五个等级;小规模项目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

  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三条对各考核单位评分权重、评定等级比例进行了说明。市质安大队监督的项目分别由市局、市质安大队、县局、项目建设单位占30%、30%、30%、10%评分权重;县级质安监机构监督项目分别由市局、县局、县级质安监机构、项目建设单位占30%、30%、30%、10%评分权重。

  明确省级项目各考核类别参评单位考核为AA级的数量原则上控制在本考核类别同类参评单位基数30%及以下;小规模项目各考核类别参评单位考核为A级的数量原则上控制在本考核类别同类参评单位基数50%及以下。同时明确从业单位不能评为AA、A级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八条明确了考核结果应用于招投标的使用期限、适用范围和次数、《范本》使用和信用分分值权重设置、信用分使用次数等内容。

  使用期限:自本年度综合评分定级公布之日起,至下年度综合评分定级公布之日止;

  使用范围和次数:省级项目信用考核结果为全省适用,小规模项目信用考核等级为A级的施工单位,在有效期内参加我市小规模项目投标时,信用分可享受2次后失效;

  《范本》使用和信用分分值权重设置:

  1.省级项目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明确采用省级印发最新修订的《福建省普通公路电子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并按照“示范文本”有关规定设置企业、人员信用权重。

  2.小规模项目的施工招标明确采用最新修订的《泉州市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信用分满分值为10分,企业信用分分值A级为10分,B级为7分,C、D级为0分。

  第二十九条表述有关信用考核结果存在异议的申诉处理有关程序和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一条对信用考核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进行了强调。

  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三条明确了《暂行规定》的解释权和执行日期。同时明确《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暂行规定(2021年修订)的通知》(泉交工〔2021〕51号)、《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泉交工〔2019〕65号)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废止。

  四、解决的问题

  《暂行规定》的出台,将《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泉交工〔2019〕65号)、《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暂行规定(2021年修订)的通知》(泉交工〔2021〕51号)两份文件进行了合并统一修订,解决了各考核参评单位对农村公路信用考核政策的统一性和同步性问题,对于开展农村公路考核工作提供了更为清晰明确的政策依据,方便各考核单位规范开展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工作,对于持续提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链接: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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