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从事“国际船舶管理业务(中资)”如何进行备案?
来源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19-10-29 10:35 浏览量: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行业“证照分离”改革具体措施的公告》(2018年第76号),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可以向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从事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备案时,企业填写国际水路运输辅助业备案申请表,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国际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证明文件复印件(DOC),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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