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法治工作总结和2022年目标任务
来源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2-01-07 16:38 浏览量:

 

  一、2021年法治工作总结

  2021年,泉州市交通运输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福建建设规划(2021-2025)》的要求,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泉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2021年工作要点》(泉委法〔2021〕1号),持续推进我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设高素质执法队伍,巩固发展信用建设成果,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我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引领和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周密部署工作,法治建设有序推进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制定下发《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泉州市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泉交法〔2021〕10号),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全面履行交通建设与发展的政府职能,全面推进我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培育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持续增强

  1.践行“责”,明确普法宣传责任。一是制定普法清单和普法计划。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市司法局要求,制定《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印发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的通知》(泉交法〔2021〕6号)《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泉交法〔2021〕4号)《关于印发2021年泉州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政法〔2021〕20号),对我局本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责任单位、重点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和本年度计划开展的学法、普法活动等内容予以明确。二是印发“八五”普法规划。2021年,我局作为“七五”普法先进单位获得交通运输部通报表扬。为持续推动我市交通运输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十四五”时期交通运输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我局结合交通工作实际,印发《泉州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泉交法〔2021〕27号),努力提高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干部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对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对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改善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2.坚持“学”,开展法治教育培训。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组织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以及新《安全生产法》,推进法治班子建设。二是机关内部全员学法。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于2021年8月25日下午举办“法律进机关”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民法典》专题讲座,邀请华侨大学法学院彭春莲副教授授课,听课人员可采用现场收听及视频观看方式进行上课。组织全体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行政处罚法》线上线下培训,共有95名执法人员参加线上培训。

  3.严格“考”,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根据《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编号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编号和信息采集工作,对于我局及下属机构共398名持有省执法证的执法人员信息进行重新梳理、更新。同时,根据《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通知》(泉司〔2021〕37号)要求,积极组织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共96名人员进行报名,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前培训,通过率超过95%;组织全市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共有61人参考,通过率超过92%。逐步实现全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全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福建省行政执法证双证在手,充分夯实执法队伍执法理论基础,涵养执法人员法治思维。

  4.落实“宣”,提升宣传教育实效。为进一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日”等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普法工作水平,持续助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宪法宣传周”期间,我局紧紧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宪法宣传主题,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知识,积极参与宪法宣传系列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对宪法和宪法精神的进行再学习、再领会,重点推进机关内部人员学习宣传宪法。织全体公路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宪法知识暨“八五”普法规划启动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充分利用办公场所、路政服务大厅、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养护道班等区域,刷新和悬挂宪法宣传标语,摆放宪法宣传板,营造了良好的宪法宣传氛围,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宣传氛围。活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开展宣传活动9次,共分发宣传单500余份,宣传企业15家次。“路政宣传月”期间,我局制定《2021年全市“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紧扣“学党史、当先锋、护公路、优服务”的主题,开展走访服务、展板解读、座谈交流的“爱路”主题线下活动,组织以微信、微博、抖音、短视频、微电影、小动漫等形式“线上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了良好路政宣传氛围。

  (三)着力依法决策,政策制定科学民主

  1.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化。严把规范性文件法律关,强化对规范性文件内容和程序的刚性约束,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和合法率,严格落实《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要求的通知》(泉交法〔2019〕17号),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及工作流程,今年来共合法性审查并向市司法局报备规范性文件6份。

  2.规范性文件清理常态化。严格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先后组织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以及计划生育内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经梳理,我局无任何违反涉及行政处罚内容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关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今年来共清理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到期规范性文件3份,均建议废止;共清理以我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1份,其中10份建议废止,1份到期失效。

  3.规范性文件解读多元化。今年以来,共通过门户网站共发布政策解读19份,其中安全生产类3份、交通运输类13份、工程建设类3份。解读形式丰富新颖,除了文字解读外,还涵盖在线访谈、动漫视频及图片解读等多种形式。除我局制定的6份规范性文件外,还对交通运输领域的最新法律法规及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策落实,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交通运输发展的政策和举措,指导企业用好政策促进自身发展壮大,提升政策透明度、及时性,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四)规范权力运行,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1.以“权责清单”为引领,明确权力事项。根据《泉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发布<泉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目录清单>的通知》(泉审改办〔2021〕1号)的要求,于2021年4月组织有关科室(单位)对照省“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调整我局权责清单,形成泉州市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修改稿并报市委编办。经过与市委编办的多次对接,按照市委编办要求,再次调整权责清单,并将调整情况于2021年5月25日函告市委编办。但是由于“五级十五同”的动态变化导致权责清单的调整赶不上“五级十五同”的变化,在市委编办审核通过后正要公布前又有新的事项变动,使得权责清单暂缓公布。此外我局原权责清单中部分有法律依据的权责事项却未在省“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中,已请示省交通运输厅。

  2.以“三项制度”为原则,明确执法程序。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将“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落到实处。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办公场所公示权责清单、执法人员信息、“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监督方式等内容。按时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推送至“信用泉州”、“信用交通”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同时在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设立专栏,链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平台,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实时公开,今年来共公示行政许可信息637条和行政处罚信息3952条。

  3.以“双随机”系统为平台,明确监管方式。为规范交通运输行业市场监管行为,消除我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领域检查任性、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现象,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今年来共利用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抽查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314次,已总结形成检查报告314份,抽检346家企业。实现依法监管、公平高效、阳光行政、执法有力。

  4.以“互联网+监管”为载体,梳理监管事项。“互联网+监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方式,是健全新型监管机制的关键举措。我局积极落实上级各项要求,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努力实现系统常态化、规范化管理的目标。我局将“互联网+监管”相关任务分解成三步:一是认领事项、梳理实施清单。主动认领我局相关监管事项,并梳理、发布检查实施清单。二是加强监管数据汇聚。除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事项监管行为外,其他行政检查行为记录录入、完善、汇聚。三是完善执法人员数据。我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将执法人员信息录入。目前我局认领主项有172项(含港口局事项54项),子项清单有546项(含港口局事项及省级事项共199项),检查实施清单有210个(含港口局88个),目前系统内执法人员466名,监管行为503个,监管行为主项覆盖率为35.98%(未含港口事项前覆盖率为73%)。

  (五)强化执法监督,办案水平精益求精

  1.提升执法监督水平。一是狠抓专项整治。2021年5月,在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的工作部署下,在泉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把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狠抓落实。采取全面督导、专项督导和随机暗访等方式,以督导促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盘落实。二是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并结合案卷评查工作适时开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三是规范裁量标准。组织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对法律法规修改变更,机构三定新增加、修改、合并的行政职权进行量化和细化裁量标准;对原有裁量标准不够科学、合理和操作性不强的,进行相应修改调整,形成新的统一的行政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

  2.开展案卷互评交流。为提升交通运输法制人员案卷评查及执法监督能力,切实提高案卷制作质量和行政执法水平,每季度开展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互评交流工作,组织各单位进行对疑难、复杂案卷自评和交叉互评,被评查单位的法制人员通过比对自查自评结果和交叉互评结果,发现自身案卷评查存在的问题,使案卷评查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今年来共举办4次案卷互评交流会,评查案卷60件。

  3.稳推案卷评查工作。为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每月抽取市交通执法支队上一月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按照《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评分细则,从主体、事实、证据、说理、适用法律依据、行政执法程序、文书制作规范和案卷归档等八个项目进行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并反馈。今年以来共开展评查6次,评查案卷35卷。5月份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抽取2018年至2020年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618份进行集中评查,共查出问题58个,并分析原因、改正不足,提升执法水平。

  4.监制行政执法文书。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用新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闽交政法〔2015〕32号)要求,我局于2020年12月集中对2021年所需的执法文书进行统一监制印刷,共印刷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350份、证据登记保存清单14300份、取回被扣押财物收据350份、取回被登记保存物品收据5400份、案卷封面8700份,对执法文书进行编号,有效跟踪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情况。

  (六)巩固信用成果,诚信建设再上台阶

  1.创新事前信用监管,建立信用承诺事项清单。为创新事前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交通运输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印发《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交通运输信用承诺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泉交法〔2021〕11号)及《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和信用承诺书(参考模板)的通知》(泉交法〔2021〕16号),全面建立信用承诺机制,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终止经营等7个事项纳入信用承诺事项清单,进一步方便行政相对人,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激发交通运输市场活力,促进交通运输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形成交通运输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部门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2.开展集中专项治理,健全守信践诺长效机制。根据《泉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泉文明委〔2021〕19号)的要求,印发《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交通运输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交法〔2021〕19号),明确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一是加强源头监管,持续加强网约车平台公司运营监管。通过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建立出租汽车行业信用体系,规范从业人员经营行为,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促进行业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都能在行程上公布计程计价方式,驾驶员及乘客注册前都签订服务协议。暂未发现平台公司随意调整服务协议内容,侵害驾驶员、乘客合法权益等问题。二是推行失信惩戒,认真开展联合奖惩工作。根据《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暂行规定的通知》(泉交安〔2019〕103号),认真开展违法失信联合奖惩工作。截止至2021年11月16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纳入“重点关注对象”管理的企业共有12家,纳入“关注对象”管理的企业共有28家。三是落实“黑名单”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规范治超检查和处罚行为,推进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建设,严格落实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的“一超四罚”规定。每季度及时收集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信息并上报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进行核查后统一报送至交通部,由交通部将相关信息公布在“信用交通”网站,推动联合惩戒。今年来累计向省厅上报78家运输企业一年内超限运输车辆超过本单位车辆总数10%、25辆货运车辆1年内超限超载超过3次(含)以上的相关失信惩戒信息。

  3.注重主题实践活动,对标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信用交通宣传月”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下发《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泉州市“信用交通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泉交法〔2021〕30号),明确责任分工和责任部门,积极部署“信用交通宣传月”各项工作。紧扣“诚实守信、一路畅行”的活动宣传主题,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有关信用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民法典关于诚实守信的规定、宣传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与成效、宣传信用交通建设取得的成效等,积极倡导在交通出行、公路运输服务中诚实守信,营造了“做诚信人、走诚信路、乘诚信车”的良好宣传氛围。

  (七)优化营商环境,执法工作彰显成效

  1.助力跨省大件运输许可服务。为进一步优化大件运输许可服务,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相关部署,协助省交通运输厅审批涉及农村公路的跨省大件运输,便利货车大件运输通行。今年以来共配合处理涉及农村公路的跨省大件运输许可506件,其中已发证的380件。

  2.探索制定免罚清单。“三张清单”做减法,护航交通运输市场主体轻装上阵。泉州市交通执法支队牵头梳理泉州市交通运输领域首批27项不予处罚、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事项,充分涵盖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交通运输领域,率先将告知承诺制融入“三张清单”的应用,通过建立涉及领域全省最广、项目最多、流程最细的“三张清单”及告知承诺制,有力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全市营商法治环境再上新台阶。

  3.整治违规限高现款设施和检查卡点。印发《泉州市交通运输局等四部门关于深入开展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工作的通知》(泉交法〔2021〕22号),在2020年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回头看”,对我市既有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进行全面排查,避免违法设施“反弹回潮”现象发生,积极处理好保护基础设施与便利群众出行的关系,全面改善公路通行条件,提升公路服务水平。按排查情况,目前共计有限高架设施42处、限宽设施4处和检查卡点6个,均已设置公示牌并整改完毕,建立健全管理人、所有人加强自检和维护管理制度,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八)积极化解矛盾,合法权益筑牢保障

  1.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作用。我局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更好地发挥交通运输部门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切实提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法治化水平,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泉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调解委员会的职能,并根据市司法局的要求,每季度及时汇报行政调解工作的进度情况。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全过程参与的法律服务模式,遇有疑难问题及时咨询法律顾问,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的风险防范机制,提高科学和依法决策水平,强化法治保障能力。同时,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聘请法律顾问,目前我局及下属单位共有4名法律顾问。我局聘请法律顾问,常年协助进行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有效地促进我局工作开展,强有力地推动工作进程。我局在日常交通运输管理中都积极主动与法律顾问联系,认真研究分析管理过程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确保我局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有效推进我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今年来,我局法律顾问代理行政诉讼应诉1次,并多次提供相关法律事务咨询。

  二、2022年法治工作目标任务

  (一)加强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要求,结合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和“放管服”等专项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断释放市场主体活力。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经过严格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贯彻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坚持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合同审查、信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等领域的参与力度,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智囊、助手作用,为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提供有效智力支持。

  (三)着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贯彻实施《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强化党建引领,把支部建在大队,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提升队伍政治素质。把好新录用人员准入关,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和轮训,系统掌握各执法门类业务要求,着力培养跨门类、跨专业综合执法人才。

  (四)严格重点领域执法监管。针对道路“两客一危”、“四类重点船舶”、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对违法行为集中、违法频次较多的客货集散地、运输企业和车辆提高检查频次,实施重点监管;加强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路域整治等联合执法,进一步落实交通公安联合治超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

  (五)坚决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积极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将公正理念贯穿执法全过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维护程序公正,有力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进一步改进办案方式方法,规范执法用语和行为,注重以案释法,提升行政相对人的理解与配合程度,促进执法环境不断改善,推动行业法治观念不断提升。

  (六)强化执法监督。认真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制度,协调解决法治争议和焦点难题,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案件,采取日常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严肃查处,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注。

  (七)加强信用交通制度体系建设。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指导意见》要求,推进我市交通运输信用工作纳入地方法规体系,努力做到交通运输信用工作于法有据。建立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在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制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清单,健全联合奖惩对象清单和措施清单,完善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八)推动监管方式融合。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政法〔2021〕9号)要求,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信用评价,探索“双随机、一公开”与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一体化有机融合,创新理念协同共治,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实际效能。

  (九)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要求。根据上级部署,组织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大力宣传贯彻实施宪法和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基本法律,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福建省渡运管理办法》等与交通运输行业密切相关的重点法规规章项目。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注重培育行业法治文化,引导行业从业者、出行群众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十)扎实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交通运输系统“放管服”改革专题培训和新增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及时向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传授最新法制知识要点,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依法行政、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的能力,加快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制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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