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泉州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泉交运〔2019〕52号)
来源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19-08-05 15:43 浏览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资源与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城管局、数字办、税务局、泉州海关、邮政管理局、湄洲湾港口管理局、泉州港口管理局,晋江机场:

  《泉州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8〕98号)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货物运输结构明显优化,公路港集疏运量和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大幅增长。与2018年相比,全市水路货物运量增加750万吨,增长5.8%;多式联运货运量年均增加15%。

  二、运能提升

  (一)加快联运枢纽建设和装备升级。坚持“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定位,以《厦漳泉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为基础,建设晋江陆地港等具有公共服务属性和多式联运功能、运输组织无缝衔接的物流园区,充分利用发挥晋江陆地港国际港口代码优势,集聚内陆地区和周边省、市的货源,运用国际陆港、保税物流、国际快件、跨境电商、国际邮件五大功能服务平台,搭建海、陆、空、铁、邮立体化多式联运服务体系,打造多式联运监管中心,进一步提升现代服务业水平。引导我市大型物流企业投入资金,建设公铁联运物流枢纽,争取突破我市无公铁联运物流枢纽的局面。到2020年,力争在沈海高速、泉三高速等主干线高速公路和具备货运功能的干线铁路建成货运枢纽及其配套的物流集中区。大力推广集装化运输,支持企业加快多式联运运载单元、快速转运设备、专用载运机具等升级改造,优先推广应用45英尺集装箱和35吨敞顶集装箱,促进集装化、厢式化、标准化装备应用。(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海丝核心区先行区”设施联通水平。充分发挥我市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城市的区位优势,加快实施《泉州市对接“丝路海运”实施方案》,重点推进泉州湾中心港区(石湖作业区、锦尚作业区)、南翼港区(石井作业区)、北翼港区(肖厝作业区、外走马埭作业区)整体连片开发和专业化码头建设。积极优化泉州港口与山区县的交通道路,推动大宗货物运输方式转变,大力培育海铁联运市场,拓展腹地货源。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我市航运企业依托地缘区域优势开辟泉州港口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海上航线。(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牵头,湄洲湾港口局、泉州港口局参与)

  (三)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抓住创建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契机,加大对晋江陆地港、安通物流、石狮宏伟等多式联运工程和甩挂运输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我市多式联运项目企业主申请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通过示范项目的创建实施,提高公、铁、水运输方式的一体化衔接和协作水平,形成服务标准化,提升综合运输服务整体效能,有效降低物流成本。(市交通运输局、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参与)

  三、城市配送

  (一)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积极开展城市绿色配送示范工程建设,优先在中心市区商贸集聚区、批发市场等区域设立示范工程,建设改造一批具有干支衔接型功能的物流园区(货运枢纽),完善分拨中心、城市配送网络节点及配送车辆停靠装卸的规划建设。推进快递集聚发展,邮政快递企业、城市配送企业严格按照“五统一”要求,发展高效集约配送方式。到2020年,建成1个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项目。(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资源与规划局、商务局、工信局、财政局、邮政管理局参与)

  (二)加大新能源配送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到2020年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VI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超过50%。完善我市公共充电桩布局,引导民间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充电桩,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农贸批发市场等货流密集区域,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站和快速充电桩。在大型商贸市场、重点物流园区、机场、港口等推广使用电动化、清洁化作业车辆。推动公共停车场(点)停车场设置一定比例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专用停车位,鼓励停车场(点)对新能源汽车停放给予优惠。(市工信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财政局、资源与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晋江机场参与)

  (三)加快冷链运输发展。以省、市两级补助政策为抓手,促进冷链运输发展,加大政策宣传,引导企业抓住机遇,发展壮大,购置冷藏运输工具。2019-2020年,完成新增购置冷藏运输车辆53部。(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参与)

  四、农村物流

  以各县(市、区)编制的农村物流体系规划为基础,加快推进农村物流县、乡、村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有机融合货运站、乡镇综合服务站、邮政所、农家店等现有资源。到2020年,各县(市、区)基本建成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提升农村物流发展水平。[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台商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参与]

  五、信息整合

  (一)建设多式联运信息交换共享信息体系。搭建智慧交通数据平台,整合推进电子口岸、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间的数据交换与汇聚,统一联运信息交换接口标准,推进业务单证电子化。2020年底,基本实现资质资格、认证认可、口岸查验、违法违章、信用评价、政策动态等服务信息一体化,基本实现全市多式联运公共信息交换共享。[市交通运输局、数字办牵头,市公安局、商务局(口岸办)、市场监管局、泉州海关、邮政管理局参与]

  (二)加强信息报送和监测分析。强化监测和分析,及时报送货物运输多式联运发展状态、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等信息。各部门要紧盯工作内容和任务目标,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工作情况报至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统计局。(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统计局牵头,市工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参与)

  六、货运治理

  (一)强化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严格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我市4个治超检测站点作用,对大宗货物运输车辆加强执法力度。强化货物装载源头监管,重点排查砂石厂、物流园区等源头单位货车出厂(站)情况。充分发挥不停车检测系统等非现场执法方式。积极利用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跨区域、跨部门治超信息资源交换共享,落实“一超四罚”。严格落实“红黑榜”制度,对严重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到2020年底,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工信局、公安局、数字办、市场监管局参与)

  (二)大力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针对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建立不合规车辆数据库,制定退出计划,严格审验车型,不合规车型不予办证,引导企业加快不合规车型的报废更新,加快轻量化挂车、集装箱、周转箱、厢式半挂车等标准化运载单元和货运车辆的推广应用。力争到2020年,全市厢式车辆所占比重达到50%以上,全市甩挂比达1:1.40;市重点物流企业厢式车比重达到60%;全市重型车、专用车比重分别提高到30%和15%。(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工信局、公安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参与)

  (三)推动货运行业集约高效发展。促进“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大力推进天地汇、闽运兴、传化公路港等3家部级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发展,打造品牌、培育龙头。鼓励更多的本地大型物流企业申报无车承运人试点资格,积极引进无车承运企业全国总部或区域总部入驻我市。积极探索货物运输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引导传统货运企业利用大数据、卫星定位、人工智能等技术整合资源,应用多式联运、甩挂运输、挂车共享租赁、企业联盟和共同配送等运输组织模式,整合中小货运企业和个体运输业户,实现规模化、集约化运输生产,降低运输成本。支持大型货运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加盟连锁等方式,延伸服务链条,实现资源高效配置,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台商区管委会、市税务局、工信局参与]

  七、政策保障

  积极争取省级扶持资金,统筹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加强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为大宗货物运输方式调整创造有利环境。适时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引导鼓励社会民间资本参与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各地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可进行适当的奖励。积极争取省级对大力淘汰老旧车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有关企业和人员给予资金政策的扶持。(市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协同落实)

  八、督导考核

  (一)加强沟通协调。各地要按照“一县一策、一企一策”要求,制定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加强对货运市场行情和重点企业的监测分析,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对运输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强分析研究,及时解决。(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

  (二)加强跟踪督促。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专家咨询、培训等工作,加快工作进度,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本方案涉及的重点项目实行重点项目跟踪机制,加强动态分析,每季度进行情况通报。(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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