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运输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配送规划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泉交运〔2019〕60号)
来源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19-09-02 15:39 浏览量: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区交通运输、公安、商务主管部门,晋江市邮政管理局,市道管处(直属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8〕98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交办运函〔2018〕2052号)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城市配送集约高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运〔2019〕1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精神,建立集约高效的城市配送体系,推进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提速提质,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底,各县(市、区)实现城市配送(含快递,下同)“五统一”目标,全市基本建成集约高效的城市配送服务体系。

  统一规划布局。2019年底前,出台城市配送三级网络总体规划;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物流分拨中心、公共及专业配送中心、城市末端配送网点“三位一体”的城市配送网络。

  统一车型标准。2019年底前,完成制定城市配送车辆选型技术指南,大力推广标准化、专业化、清洁化运输装备;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货运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超过50%。

  统一车辆外观。2019年底前,出台城市配送车辆外观管理细则;2020年底前,对城市配送车辆外观实行统一形象标识、车身色调和编号。

  统一指标投放。2019年底前,出台城市配送车辆通行指标投放实施细则,健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运力调控,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负责配送需求引导,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通行管理”的指标投放机制,便利车辆通行。

  统一规范管理。2019年底前,出台城市配送企业运营服务规范和质量考核办法;2020年底前,建成1个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项目,建成功能健全、资源集约协同共享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城市配送车辆、从业人员、通行线路及停靠点等数据信息,探索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城市配送发展模式。

  二、重点任务

  (一)统一规划布局,完善基础设施

  结合《厦漳泉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泉州市综合交通规划》等涉及货运枢纽场站规划,整合现有仓储、运输、商贸、供销、邮政、快递等物流基础设施,大力推进现代物流技术应用、信息化系统和标准化建设,推广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统一配送、夜间配送等创新配送模式,制定出台本辖区城市配送三级网络总体规划,明确物流分拨中心、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的布局,完善城市配送体系。

  1.建设物流分拨中心。在中心城区外围,规划建设或升级改造一批综合性、跨区域、辐射范围广、货物中转、仓储型物流园区、智慧物流园、电商产业园等项目,强化资源整合,共享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城市配送物流分拨中心,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入驻,实现道路与水路、航空、铁路等其他运输方式之间的衔接。

  2.提升公共及专业配送中心。在中心城区商贸集聚区、批发市场等区域,或是依托高速公路道口土地、传统货运集散地,引导第三方物流企业入驻,支持企业建设配送中心,支持连锁零售企业和上游供应商之间的配送协同与合作,支持电商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重点打造一批具有干支衔接并组织共同配送的大型货运枢纽,升级改造一批现有专业配送中心,强化采购、集货、分拣、储存、理货、加工、送货、信息处理等一体服务功能。

  3.完善城市末端配送网点。大力发展以自助电子快递箱、智能快递站等为代表的智慧末端配送设施,在城市社区、居民集中区、大型楼宇、学校校园等区域,建设和改造一批集零售、配送、便民服务多功能于一体的末端配送网点和卸货点,充分利用城市公建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用房等设立快递中转站或“快递超市”,有效解决电商物流配送和快递投递“最后一百米”问题;鼓励支持物流电商、邮政、快递等企业与末端配送企业合作,设立快件集中投递和收件公共服务等末端配送网点,实现末端物流配送的专业化、统一化、信息化。

  (二)统一车型标准,推广绿色装备

  1.制定出台城市配送车辆选型技术指南。参照《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2013)等相关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地发展的实际,积极研究城市配送适用车型,制定出台“车型统一、技术统一、标识统一、外观统一、管理统一”城市配送车辆选型技术指南,引导城市配送企业逐步普及轻型厢式或封闭式的货运车辆,推动城市配送车辆清洁化发展,实现城市配送车辆的标准化、专业化、清洁化。

  2.加大绿色装备推广力度。一是鼓励企业新购置和使用标准化冷链配送车辆及配套设施设备;二是鼓励纯电动、液化天然气(LNG)等新能源和环保节能汽车在城市配送领域的应用;三是鼓励采用集装单元、快速分拣、自动识别、智能仓储等技术,提升仓储配送、装卸搬运、分拣包装等装备技术水平;四是鼓励应用无线射频识别、综合识别、集成传感等物联网感知技术,及货位管理、可视化、路径优化、供应链管理等智能存储配送技术,提高仓储配送效率;五是鼓励使用推广热敏面单、智能封装袋、自动装卸分拣、冷链物流等技术设备,加强信息化应用水平。

  (三)统一车辆外观,规范装备管理

  制定出台城市配送车辆外观管理细则。参与运营的城市配送车辆必须统一喷绘或张贴标识、颜色和编码。一是统一颜色。根据地方与行业的实际,统一车身基本颜色。二是统一标识。车身上半部为统一图案,标注企业名称和车辆编码;车身下半部为企业个性化区域,由企业自行设计图案及标识,同一品牌企业不同子公司或分公司个性化图案必须统一,并将设计方案报备辖区公安、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部门。三是统一编码。制定全市统一编码规则和样式,并监督企业或车辆生产商按要求进行喷绘。

  (四)统一指标投放,便捷车辆通行

  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制定出台城市配送车辆通行指标投放实施细则,完善城市配送服务体系。

  1.交通运输主管负责城市配送运力调控。根据市场份额较大的城市配送企业发布的市场需求调研分析报告,组织开展本辖区城市货物配送需求、车辆运力等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广泛听取配送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生产制造企业和商务等有关管理部门以及货运行业协会地等各方面意见建议,归集、整理城市限行区域配送需求基本信息,充分考虑城市配送需求和道路交通运行状态,强化城市配送运力需求管理,科学制定城市配送发展规划和运力调控计划,实施城市配送运力配置,控制城市配送运营车辆总数,引导城市配送企业调整运力结构、配置运力资源,满足配送需求且不会对道路运输造成严重拥堵。

  2.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配送需求引导。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鼓励企业扩大零售终端网络,整合供应商配送需求,发展面向连锁超市、百货店、专卖店、专业店等零售门店的统一配送。融合供应商、实体零售门店、网络销售的配送需求,发展面向各类终端的共同配送。加强商贸与快递、物流企业的协同协作,因地制宜发展夜间配送、分时段配送。

  3.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通行管理。根据城市配送运力规模和分布情况,科学制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配送车辆禁止、限制通行的区域和时间,以及配送车辆禁止、限制停放的区域和时间;制定实施城市配送车辆分时、错时、分类通行和停放措施,指导相关单位、企业在中心城区商业区、居住区、生产区、大型公共活动场地等重点区域科学规划设置临时停靠装卸点和道路范围内配送车辆的临时停车泊位;对城市配送车辆依照规定发放通行证,并向社会公布通行证办理的条件和程序;对年度安全管理考核不合格、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较多的配送运输企业,收回其车辆通行证,并责令限期整改,加强城市配送车辆的通行管理。

  (五)统一规范管理,推动创新发展

  1.严格规范管理。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规定,参照《福建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考核指标要素,建立和完善城市配送市场退出机制,制定出台城市配送企业运营服务规范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规范城市配送企业经营行为,引导城市配送企业加强管理、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提高城市配送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2.创新发展方式。引导物流企业采用多式联运、集装箱甩挂等先进运输方式和城市配送企业推广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化新型运输模式,引导城市货运配送企业与电子商务、交通物流、供销、商超等加强合作,共享配送服务网络;鼓励平台型物流企业和无车承运人的发展,开发城市配送模块,引导企业将富余资源和新增需求通过平台实现共享和对接,实现全社会物流资源的有效利用。

  3.推行“网上备案”便民措施。对符合要求的城市配送车辆,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且可根据实际需求,实行按月、季、半年、全年等灵活确定通行期限;对符合要求的城市配送车辆,应给予通行便利,放宽通行限制,原则上在确保安全、畅通的情况下,允许在指定时段和区域实行免备案通行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强化综合协调,公安、交通运输、商务、邮政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牵头单位,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分别牵头落实,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加强部门分工协调与资源共享,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大政策扶持。要将城市配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作为重点项目推动建设,对分拨中心、配送中心、末端网点的三级城市配送网络建设,给予用地补贴、优先保障、简化审批出让手续等支持政策,加快城市配送网络建设。做好公用型仓储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水电保障,提供便利服务。在制定城市配送车辆指标投放管理细则和投放计划时,明确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占比。

  (三)加强宣传培训。创新工作方式和手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认知、行业认同和企业参与积极性。开展多层次的业务培训,加强物流规划、物流标准化、共同配送等重点领域业务培训,提高企业专业化水平与业务技能。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泉州市公安局

    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邮政管理局

  2019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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