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泉州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约谈暂行规定》《泉州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约谈暂行规定》(2023年修订)(泉交规〔2023〕4号)政策解读
时间:2023-06-20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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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泉州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约谈暂行规定》《泉州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约谈暂行规定》(2023年修订)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背景。为健全我市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促进行业安全质量主体责任落实,确保我市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推动我市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领域规范化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二)制定依据。根据《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问题约谈办法(试行)》(闽交〔2022〕11 号)的相关规定和公路建设标准规范,结合我市普通公路建设实际,制订本规定。
二、目标任务
《泉州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约谈暂行规定》和《泉州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约谈暂行规定》(2023年修订)的出台,目标任务是加强我市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监管,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从业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行为。
三、主要内容
《泉州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约谈暂行规定》《泉州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约谈暂行规定》(2023年修订)分别由总则、组织约谈、约谈会议议程、整改措施督促、落实、附则以及两个附件等内容,具体说明如下:
(一)《泉州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约谈暂行规定》(2023年修订)共五章二十三条。
1.总则包括第一条至第四条,共计4条。本章遵循一般规定的体例和内容,明确界定一些原则性、方向性的内容,主要包括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不适用约谈的特殊情况等。
2.组织约谈包括第五条至第十条,共计6条。本章中第五条明确了约谈工作的组织者、选择受邀参会对象的原则;第六条至第十条规定了启动约谈的条件、程序及被约谈方单位、人员及相应的权利。
3.约谈会议议程包括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共计4条。本章规定了约谈的具体程序。
4.整改措施督促与落实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共计4条。本章规定了约谈后整改措施的落实督促,落实不到位的处罚和结果应用。
5.附则包括包括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三条,共计5条。本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明确了资料的保存、约谈的公开与监督;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提出其他交通建设项目、养护施工项目可参照执行本规定,并明确了规定的解释单位、实施日期及有效期。
(二)《泉州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约谈暂行规定》(2023年修订)共五章二十三条。
1.总则包括第一条至第四条,共计4条。本章遵循一般规定的体例和内容,明确界定一些原则性、方向性的内容,主要包括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不适用约谈的特殊情况等。
2.组织约谈包括第五条至第十条,共计6条。本章中第五条明确了约谈工作的组织者、选择受邀参会对象的原则;第六条至第十条规定了启动约谈的条件、程序及被约谈方单位、人员及相应的权利。
3.约谈会议议程包括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共计4条。本章规定了约谈的具体程序。
4.整改措施督促与落实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共计4条。本章规定了约谈后整改措施的落实督促,落实不到位的处罚和结果应用。
5.附则包括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三条,共计5条。本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明确了资料的保存、约谈的公开与监督;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提出其他交通建设项目、养护施工项目可参照执行本规定,并明确了规定的解释单位、实施日期及有效期。
四、解决的问题
《泉州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约谈暂行规定》《泉州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约谈暂行规定》(2023年修订)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市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责任落实的手段,压实了普通公路建设项目相关单位主体责任,为全面推动普通公路建设管理水平提升,更快更好的完成普通公路建设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政策咨询方式
联系人:叶凌松;联系方式:0595-22594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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