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泉州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约谈暂行规定》《泉州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约谈暂行规定》(2023年修订)(泉交规〔2023〕4号)政策解读
时间:2023-06-20 17:41 浏览量: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泉州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约谈暂行规定》《泉州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约谈暂行规定》(2023年修订)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背景。为健全我市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促进行业安全质量主体责任落实,确保我市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推动我市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领域规范化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二)制定依据。根据《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问题约谈办法(试行)》(闽交〔2022〕11 号)相关规定和公路建设标准规范,结合我市普通公路建设实际本规定

二、目标任务

泉州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约谈暂行规定》和《泉州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约谈暂行规定》(2023年修订)的出台,目标任务是加强我市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监管,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从业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行为。

三、主要内容

《泉州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约谈暂行规定》《泉州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约谈暂行规定》2023年修订)分别由总则、组织约谈、约谈会议议程、整改措施督促、落实、附以及两个附件等内容,具体说明如下:

(一)《泉州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约谈暂行规定》2023年修订)共五章二十三条。

1.总则括第一条至第四条,共计4条。本章遵循一般规定的体例和内容明确界定一些原则性、方向性的内容,主要包括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不适用约谈的特殊情况等。

2.组织约谈包括五条至第十条,共计6条。本章中第五条明确了约谈工作的组织者、选择受邀参会对象的原则;第六条至第十条规定了启动约谈的条件、程序及被约谈方单位、人员及相应的权利。

3.约谈会议议程包括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共计4条本章规定了约谈具体程序

4.整改措施督促与落实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共计4条本章规定了约谈后整改措施的落实督促,落实不到位的处罚和结果应用。

5.附则包括包括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三条,共计5条本章第十九、第二十条明确了资料的保存约谈公开与监督;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提出其他交通建设项目、养护施工项目可参照执行本规定,并明确了规定的解释单位实施日期及有效期

(二)《泉州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约谈暂行规定》(2023年修订)共五章二十三条。

1.总则括第一条至第四条,共计4条。本章遵循一般规定的体例和内容明确界定一些原则性、方向性的内容,主要包括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不适用约谈的特殊情况等。

2.组织约谈包括五条至第十条,共计6条。本章中第五条明确了约谈工作的组织者、选择受邀参会对象的原则;第六条至第十条规定了启动约谈的条件、程序及被约谈方单位、人员及相应的权利。

3.约谈会议议程包括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共计4条本章规定了约谈具体程序

4.整改措施督促与落实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共计4条本章规定了约谈后整改措施的落实督促,落实不到位的处罚和结果应用。

5.附则包括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三条,共计5条本章第十九、第二十条明确了资料的保存约谈公开与监督;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提出其他交通建设项目、养护施工项目可参照执行本规定,并明确了规定的解释单位实施日期及有效期

四、解决的问题

《泉州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约谈暂行规定》《泉州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约谈暂行规定》2023年修订)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市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责任落实的手段,压实了普通公路建设项目相关单位主体责任,为全面推动普通公路建设管理水平提升,更快更好的完成普通公路建设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政策咨询方式

联系人:叶凌松;联系方式:0595-22594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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