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流程的通知(泉交安〔2019〕106号)
来源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19-12-25 00:00 浏览量: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道管处(直属所)、交通执法支队,泉州交发集团,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级考评机构: 

  现将《泉州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流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流程 

  一、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导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校)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流程。 

  二、流程 

  驾校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按照自评、申报、考核(评审)、公示、颁发证书、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告的流程进行。 

  三、达标等级 

  驾校安全生产标准化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和三级企业,均为《泉州标准》。 

  国家或省里出台驾校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标准,按国家或省里规定执行。 

  四、申报条件 

  (一)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关证照。 

  (二)申请一级企(事)业: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驾校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三)申请二、三级企(事)业: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驾校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未超过1人。 

  五、考评程序 

  (一)初次考评 

  1.咨询。根据《泉州市推行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泉安委〔2019〕16号)、《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进我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工作的意见》(泉交安〔2019〕21号),驾校可通过具备交通运输业务的咨询单位为其安全生产提供咨询、指导标准化创建并开展培训等业务活动。标准化创建须经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知识、驾校安全生产标准评价重点考核指标解读、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培训、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及企业自评知识的专题培训。 

  2.创建。驾校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领导小组,成立专班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全过程参与。在咨询单位的指导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培训过程安全、培训质量管控体系,实现企业达标、岗位达标、设备设施达标和作业环境达标。 

  3.自评。驾校成立自评小组,按照考评标准的要求开展自评,对自评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自评合格后形成自评报告(也可邀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提供支持)。 

  4.申报。驾校根据自评结果,根据申请达标级别(申报表见附件1),自行选择向考评机构(一级考评机构可考评一、二、三级达标,二级考核机构可考评二、三级达标)提供考评材料。考评机构收到考评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应通知申报驾校,补充材料。 

  5.考评(评审)。考评机构接受考评的,应组成现场考评组(考评员不少于3人,其中:考评组长必须由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有效道路运输专业、城市客运专业评审员担任),并通报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交通运输局,按程序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考评。考评机构现场考评可邀请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派员进行监督,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未能派员监督时,由考评机构派管理人员(非考评员)进行现场监督(最少1 人),并按以下程序进行考评(评审): 

  ①考评机构形成考评工作计划,并通知驾校考评时间; 

  ②进驻驾校开展考评。召开第一次考评会议,听取驾驶法人代表介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考评机构就驾校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过程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询问; 

  ③考评组成员进行分工,开展现场考评(考评时间不得少于1天时间); 

  ④考评小组进行汇总,形成考评初步意见,对存在问题列出清单; 

  ⑤考评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通报考评情况,对存在问题清单,驾校表态完成整改时限,对不影响考评结果的,公布考评成绩。 

  ⑥考核结束后,应形成评审报告。(评审报告见附件2) 

  评审结果不通过的,经驾校申请,限期整改后重审。 

  考评(评审)结束后,考评机构应制作考评案件,考评案卷应包含下列内容: 

  a.申请资料核查记录及结论; 

  b.现场考评通知书(应包含考评时间、考评组成员等); 

  c.考评方案; 

  d.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整改报告及验证记录; 

  e.考评报告,包括现场考评记录、现场收集的证据材料、问题清单及整改建议、考评结论及考评等级意见; 

  f.其他必要的考评证据材料。 

  ⑦颁发证书。考评机构将考评相关资料报市交通运输局后,市交通运输局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不影响考评结果的,通知考评机构颁发证书(证书样式参照附件3)。 

  ⑧公告监督。对确认达标的驾校名单,由市交通运输局在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市、县交通运输局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要同时对达标的驾校进行安全生产标准检查,对考评工作存在问题,要及时向考评机构提出整改意见; 

  ⑨驾校及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上传“泉州智慧安监”平台,录入(变更)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 

  (二)年度考核 

  有效期内驾校应按年度开展自评,自评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自评报告应报颁发等级证明的考评机构核查。年度核查内容和方法参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管理办法》执行。年度考核档次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三)换证考评 

  已经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等级证明的驾校在证明有效期满3个月之前可向考评机构申请换证考评,换证完成后,原证明自动失效。年度核查连续为优秀档次,可直接换发相同等级证明。 

  低等级达标申报高等级达标、换证考评、等级证明颁发的流程、范围和方法按照初次考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证书管理 

  对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明的驾校在证明有效期内发生问题的,按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七、证明补发和变更 

  (一)驾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遗失的,可向颁发等级证明的考评机构申请补发。 

  (二)驾校法定代表人、名称、经营地址等变更的,应在变更后30日内,向颁发等级证明的考评机构提供有关证据材料,申请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等级证明的变更。 

  八、考评机构年度核查 

  市交通运输局每年11-12月份组织专家或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标准化道路运输、城市客运专业评审员对考评机构开展驾校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进行核查。年度核查内容:机构备案条件、管理制度、责任体系、考评活动管理、考评员管理、考评案卷、现场考评以及机构能力保持和建设等,检查情况向市交通运输局报告。 

  九、其他事项 

  本考评流程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 

  本考评流程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市安办,局政法科、运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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