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行泉州市交通运输领域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的通知》(泉交规〔2022〕4号)政策解读
来源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2-06-15 17:20 浏览量:

  日前,泉州市交通运输局以泉交规〔2022〕4号文颁布了《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行泉州市交通运输领域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通知》制定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泉州市“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和“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等工作部署,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进一步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闽司〔2021〕136号)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市交通运输实际,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领域推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二、目标任务

  一是通过制定并实施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更好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回应基层执法需求。二是集中梳理免予行政强制情形,统一执法标准并予发布,为全市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提供执法依据,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机关合法、必要、适当行政,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监管领域依法行政工作的认可度、满意率。三是我市在交通运输领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我市交通运输领域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应有之义,将为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提供更加有力、更加优质的交通运输保障,为全市经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主要内容

  《通知》由正文和附件组成。其中,正文包括实施工作、适用条件、适用程序、加强对《清单》落实的监督检查和附则等五部分,附件1个。

  (一)《清单》内容和适用条件:《泉州市交通运输领域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第一批)》,涉及道路运政交通运输领域,共计2条。市交通局严格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针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设置了相对应的适用条件。

  (二)适用程序:一是做好行政执法记录和证据收集;二是向当事人告知涉嫌违法事实,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责令改正;三是当事人要求陈述申辩的,应当依法听取并核实。

  (三)除外情形:交通运输专项整治期间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市交通局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及职责任务调整变化和执法实践等情况,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实施动态调整。

  (四)施行日期:《通知》自2022年7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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