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来源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0-04-20 15:55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路、水路交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和实施全市交通领域的行政执法。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

  (三)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四)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市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以及汽车租赁等工作;按规定做好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相关投融资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对公路、水路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提出行业审查意见;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按规定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负责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站点、收费标准的申报工作。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公路、水路交通运行情况,开展有关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指导、协调道路、水路运输与民航运输的衔接;衔接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涉及民航事务的有关事项。

  (九)负责公路、水路国际合作交流与外事相关工作;按规定做好交通系统对台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95--22581663

  【办公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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